针对固定式电池储能系统,法规第12条给出了明确规定:投放市场或投入使用的固定式电池储能系统在正常运行和使用过程中应确保安全。
首先,制造商需要对固定式电池储能系统进行危害分析和风险评估(hazards analysis and risk assessment)。对安全风险的分析需要涵盖电池系统的整个生命周期和所有系统级别 (电芯、模组、电池包、电池系统)。对于所有已识别的危险,制造商都需要说明采取了哪些风险降低措施并提供证据证明措施的有效性。
其次,法规附录v列出了11项安全参数,它们对应了电池可能存在的主要安全风险。如果电池通过了这些测试,那么可以证明电池在这些方面具有安全性。
对于附录v未涉及的安全风险,制造商需要提交对应风险已被成功降低的证据(例如测试),并且此类测试应使用最新的测试方法。
在2024年8月18日之前,制造商应提供法规附录viii要求的技术文件,应涵盖上述要求。
虽然目前安全测试对应的授权法案和协调标准并没有发布,但是针对电池储能系统的安全已有被市场广泛接受和认可的标准en iec 62619:2022、en iec 63056:2020以及其它国际标准,这些标准中的测试基本可以覆盖法规附录v的安全参数,所以现阶段对固定式电池储能系统进行法规安全要求的评估是可行的。
总结:电池法规安全要求将在2024年8月18日强制执行,是除了延续现行电池指令的限制物质要求外第一批强制执行的要求。各电池企业必须未雨绸缪,尽早使自己的电池产品满足现行的安全要求。这样才能确保在2024年8月18日后不会被欧盟市场拒之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