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yp-c接口全讯足球网-全讯5123办理要求是什么?2022年12月7日欧盟发布修订指令,新指令将于2024年12月28日起在所有欧盟成员国强制实施,笔记本电脑设备要求放宽至2026年4月28日。
en 62680 强制认证涵盖 13 类无线设备,如手机、平板电脑、数码相机等。这些设备必须配备符合 en iec 62680-1-3 标准的 usb type-c 充电接口,并支持符合 en iec 62680-1-2 的 usb pd 协议。
明确不受指令条款要求的产品类型
1、带有可拆卸电池且内部电池只能拆卸后通过单独电池充电器充电的无线电产品;内置电源且由直接由交流电源供电的无线电设备;仅使用无线充电方式的无线电设备;随无线电设备一起出厂的充电线缆。
规定无线电设备支持 usb pd 的条件
2、无线电设备是否需要支持 usb pd(en iec 62680-1-2)是通过产品的额定电压、额定电流、额定功率来决定的。当额定电压≤5v,或额定电流≤3a 或额定功率≤15w 时,可不支持 usb pd 要求,若超过则要。如果在充电过程中,充电电压、电流或功率瞬间超过阈值(>5v、>3a 或 > 15w),无线电设备可不用支持 usb pd 要求。
1、对于一个包含多个无线电设备的系统,其中一个无线电设备受 red common charger 指令条款约束;如该设备不能单独工作,必须结合整个系统来运行,那么应该把系统当成一个整体来判断这个系统是否受 red common charger 指令条款约束。
type-c 插座引脚规定
充电协议规定
3、无线电设备除了 usb pd 充电协议之外,也允许使用私有充电协议,但私有充电协议不得影响 / 限制 usb pd 充电协议。
1、red common charger 指令的开始执行日期为 2024 年 12 月 28 日(笔记本电脑为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执行日期之前已经投放到市场的无线电产品,允许继续在市场上售卖;对于相同 “型号(model)” 的无线电产品,尽管在执行日期之前已经投放到市场,执行日期之后如需继续投放到市场,依然受 red common charger 指令条款约束;欧盟不认可 “model” 概念,这只是一个商业术语。
包装及标识要求
2、无线通讯设备在欧盟市场销售流通时,可选择是否配备充电器,并进一步明确使用说明,外包装或标牌中需要体现充电器的类型和配置情况,信息要以可读可见的方式显示,其中 a 应该不小于 7mm。当充电器适用 usb pd 时(充电功率超过 5v,电流量超过 3a 或输出功率超过 15w),则须表明简称 “usb pd”。
单独销售的 charger、cable 暂时无影响
套装出货及特定产品需满足指令要求
:对于套装出货的,如果套装终端设备在 directive(eu)2022/2308 指令管控的 13 类产品内,终端设备 cable charger 都要满足该指令要求。特别提醒:tws 耳机 usb cable,tws 耳机是在这个 directive(eu)2022/2380 指令管控范围内的产品,充电盒 c 口需要满足 iec 62680-1-3,对耳塞充电口不作要求;充电盒 usb c 母座只接受 16pin 或 24pin,usb cable usb c 公头可以接受 9、12、14、16、22 或 24pin,且需要满足 62680 要求;随附整机的 usb cable,不要求必须是 usb c-usb c cable,可以是 usb-c to usb a cable。无线便携式扬声器(如便携式蓝牙音箱),无线鼠标,无线键盘也在 directive(eu)2022/2308 指令管控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