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讯足球网-全讯5123强制实施常见疑问解答。2024年8月1日起,锂电池ccc认证已强制实施,意味着锂离子电池或行动电源在国内出厂、销售、进口等活动需要取得3c认证才能合法的销售,3c认证不仅适用与国内的企业,也适用国外进口到国内的客户企业,现电商平台已要求行动电源产品需要提供3c认证才能上架平台销售。
1、耳机充电盒,其内部电芯额定容量不大于600mah,是否需要进行ccc认证?
充电盒不大于600mah不需要按照移动电源ccc认证,但充电盒内部电芯/电池组,需要进行ccc认证。
2、耳机充电盒,其内部电芯额定容量大于600mah,耳机是否必须列入清单管控?进行ccc认证?
a.充电盒需要按照移动电源进行ccc认证;
b.充电盒内部电芯/电池组,需要进行ccc认证;
c.如果企业要将耳机列入充电盒的清单,对于包含在同一个认证单元的耳机,还应对其内部锂电池/组进行ccc认证,耳机进行gb4943.1声压测试。
3、请问移动电源组成电池为有认证的电池组(电池组有认证),是否还需要进行gb 31241-2022的测试?
移动电源整机不再进行gb 31241测试,只进行gb 4943.1测试。
4、请问下,如果产品和电芯都获得ccc认证,但是由于电池包已组装成半成品了,无法对电芯单体进行3c标识,针对这一部分我们要如何处理呢?
获得ccc证书以后,要出厂销售的电芯,必须对电芯进行ccc标识。但获得ccc证书之前的电芯,已出厂销售的电芯,可以不进行标识。
5、电芯是自产自销进行随机检测的电池组,电池组获ccc以后,标识ccc logo,电芯的部分是否需要标识ccc呢?
电芯是随机检测,没有获得ccc证书,所以不能标识ccc logo。2024.8.1以后,电芯需要做ccc,打ccc logo。
6、什么样组织架构的生产企业关系可以满足自产自销的条件?总分公司还是子母公司?
一般认为,本企业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下一个环节的再加工生产的情况(产品自己卖给自己),满足自产自销条件。总分公司属于同一法人,满足自产自销条件;子母公司不属于同一法人,不满足自产自销的条件。
7、医疗器械用的锂离子电池(如血压仪、血糖仪内电池),是否应按照gb 31241-2022进行ccc认证?
医疗器械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不在gb 31241标准范围内,不需要申请ccc。
8、汽车应急启动电源是否属于移动电源?
汽车应急启动电源本身不属于移动电源,但当汽车应急启动电源含有类似usb输出口,可以给其他信息技术设备充电,具有移动电源功能的,可以仅对 ccc 目录内功能即移动电源功能进行考核,且在证书上明示“仅对移动电源功能进行考核”。
9、我司销售的整机产品,为适应市场多种需求,为整机产品贴了多个品牌或变更多个型号,但整机产品实际没做改变。这种情况我司是只需申请一个ccc认证?还是每个品牌、每个型号都要申请单独ccc认证?
如符合单元划分要求,多型号产品可以按照一个单元进行申请ccc;多品牌需要单独分开申请ccc。
10、关于电池组单元划分的第二点,组成电池类型相同,类型相同指的是必须为同样化学成份的电芯还是说只要是软包/硬壳一致即可?或cell型号必须相同?
这里的类型指的是:圆柱,软包,硬壳等。但组成电池的化学成分相同,才可以匹配组成电池组。
(1)认证申请书;
(2)产品规格书;
(3)安全关键件清单,工作参数,电池铭牌,电池组铭牌,电池内部剖面图,电池组电路图及布局图;
(4)生产企业营业执照;
(5)电池、电池组规格书、中文铭牌;
(6)测试样品。
送样数量:
a.电池送样24个(可多送6个备用样品);
b.电池组送样37个(可多送3个备用样品);
c.行动电源样品数量至少12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