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锂电池电池等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2023年第10号)的规定,自2024年8月1日起,我国将对锂电池/电池、移动电源(以下简称”电池”实施“ccc”(以下简称“3c”)强制认证管理。未获得"ccc”认证并标识“ccc"认证标志的锂电池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用于其他经营活动。
锂电池3c认证依据的主要标准为国家强制性标准gb31241《便携式电子产品用理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技术规范》。
该标准适用于:不超过18千克的预定可由使用人员经常携带的移动式电子产品,涉及以下产品:
(1)便携式办公产品: 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
(2)移动通信产品: 手机、无线电话、对讲机等;
(3)便携式音频/视频产品:便携式电视机、便携式音/视频播放器、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蓝牙耳机、便携式音箱等;
(4)其他便携式产品:电子导航器、数码相框、游戏机、电子书、移动电源、便携式储能电源、便携式投影仪、可穿戴设备等。即目前并非所有鲤离子电池都需要3c认证。
同时,从事锤电池3c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和实验室应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 指定,相关信息可在cnca网站上查阅。
(1)认证申请书;
(2)认证委托人、制造商、生产企业营业执照;
(3)确认申请人、制造商是否一致;
(4)测试申请表(包括安全关键件清单,工作参数,电池铭牌,电池组铭牌,电池内部剖面图,电池组电路图及布局图);
(5)电池、电池组规格书、中文铭牌;
(6)生产企业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自我评估报告/声明(必要时) ;
(7)工厂检查调查表(必要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