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修定命令包含智能机、平板、数码照相机、无线蓝牙耳机、手执电子游戏机、携带式音箱、电子书籍、电脑键盘、电脑鼠标、便携式导航栏及笔记本等,共13类无线网络设备,以后可能会升级产品类型。
新命令将在2024年12月28日起,在大多数欧盟国家强制性执行。在其中,对笔记本机器的要求对于2026年12月28日强制性执行,在强制性时间以后进入到欧盟国家市场新机器都应该达到该命令规定。
新命令具体内容主要内容:
1、调整了原命令article 3.3 (a)条文,并添加article 3.4条文,可以补充针对通用性充电插口的落实措施规定。
2、升级了制造商manufacturer,采购商importer,代销商distributor等economic operator的责任与义务
3、以上13产品只需可以通过电缆线开展电池充电,都要求他们强制性配置合乎en iec 62680-1-3:2021标准化的usb type-c ?充电插口并可以使用合乎同样标准化的电池充电电缆线开展电池充电,在其中适用快速充电的机器必须符合en iec 62680-1-2:2021标准化的usb pd(power delivery)协议书。
4、无线通讯设备在欧盟国家市场流动时,可以选择是不是配置充电头,进一步明确使用说明,外包装盒或标识牌过程中需要反映充电头的种类和配置情形,信息内容应以能读由此可见的形式表明,下面的图为标识平面图(需等比例缩放),其中a应当不低于7mm。
5、标识牌中应反映电池充电规格型号。
1.前期咨询:提供需委托检测项目、测试条件或测试标准;
2.评估报价:根据检测要求、样品规格及参数评估报价;
3.填写委托书:向环测威发起检测申请,填写委托书(会有专人指导填写);
4.付款及提供样品资料:按照协定报价支付费用,按要求提供足够数量的样品及产品资料;
5.安排检测:按委托要求对产品进行检测;
6.出具报告:依据检测数据出具报告,将报告、发票及样品回寄客户。